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河南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工程(鄢陵縣紅淤溝)已由豫發改審批〔2023〕25號批準建設,項目代碼:2206-410000-04-01-851582,建設資金為中央資金,項目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鄢陵縣水利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河南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工程(鄢陵縣紅淤溝)
2.2項目編號:Y2026GZ003
2.3項目建設地點:鄢陵縣紅淤溝途徑大馬鎮、馬欄鎮、張橋鎮。
2.4項目概況:本項目為紅淤溝共11.5km河道清淤、疏浚,拆除重建議臺橋(樁號0+380)、龍馬橋(樁號2+500)、后營橋(樁號2+820)生產橋3座(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文件)。
2.5招標控制價:4761840.11元
2.6招標范圍: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答疑紀要和補充文件(如有)范圍內的所有建設內容。
2.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8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2.9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現行的驗收規范和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合法經營資格,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投標人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水利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3.4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應取得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項目任職,須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若承擔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變更手續齊全以及其他符合規定情形的,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可視為無在建工程,開標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認可)。
3.5信譽要求
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信用河南”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名單;以及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黑名單(招標人、代理機構或評標專家委員會在評標現場查詢)。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具體方式:經評標專家委員會確認的查詢結果網頁截圖作為查詢記錄和證據,與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本項目不得轉包、掛靠及違法分包。
3.8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四.招標文件和施工圖紙的獲取
4.1獲取方式:網上下載
4.1.1投標人持CA數字證書或CA移動數字證書,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河南省·許昌市)》—“投標人”進行免費CA注冊或掃碼注冊。(詳見“服務指南”—“辦事指南”—《新交易平臺使用手冊》—《交易乙方(投標人、供應商等)注冊手冊》)。
4.1.2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河南省·許昌市)》自行下載招標文件。(詳見“服務指南”—“辦事指南”—《新交易平臺使用手冊》—《交易乙方(投標人、供應商等)操作手冊》)。
4.2招標文件的獲取:投標人于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均可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河南省·許昌市)》—“投標人”—“許昌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自行下載。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元。
4.4施工圖紙的獲取:按照招標文件中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2.1.1項自行下載。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化交易項目,投標人應按規定在投標截止時間(同開標時間)前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河南省·許昌市)》—“投標人”—“許昌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https://ggzy.xuchang.gov.cn/)成功上傳本項目加密電子投標文件。
5.2逾期送達(未成功上傳)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6.1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26年1月28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6.2開標地點(線上):鄢陵縣花都大道與錦繡路交叉口西北角市民之家四樓(鄢陵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投標人無須到開標現場參加開標。投標人應在開標時間前進入《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河南省·許昌市)》—從“網上開標大廳”進入“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不見面開標大廳”—選擇“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或CA移動數字證書登錄—在“今日開標項目”中選擇投標項目,準時參加線上開標,進行遠程解密、電子簽章等。
6.3逾期送達(未成功上傳)的或者未按規定解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評標、定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定標辦法(核查隨機法)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時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河南省.許昌市)》、《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九.招標文件的異議、投訴
9.1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可在法定時間通過許昌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在線提出或以其他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提出。
9.2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在法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監管部門提出投訴。
9.3受理異議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見“招標公告:11.聯系事項11.1和11.3”。受理投訴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見“招標公告:11.聯系事項11.3”。
十.其他事項說明
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評標環節,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獨立開展評標,向招標人推薦中標候選人。定標環節,由招標人組建的定標委員會,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意見及招標文件規定的定標程序和方法,從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自主確定中標人。
十一.聯系方式
11.1招標人:鄢陵縣水利局
地址:鄢陵縣站前街195號
聯系人:寇先生
聯系電話:17739338787
11.2名稱:中海域安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中州大道1188號置地廣場3號樓12層63號
聯系人:羅志
聯系方式:0371-85512909-807
11.3監督單位:鄢陵縣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13949815860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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